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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拍戏流行一家亲
明星做代言拍戏也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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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2008年3月27日 1 1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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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做代言拍戏也遭难

  近日,在电视剧《篮球火》拍摄现场,导演林合隆为明星代言引来的麻烦,大发脾气。

  《篮球火》由罗志祥、吴尊、言承旭等明星主演。这几位偶像颇受广告商青睐,自然是代言多多。其中,罗志祥代言商品更是涉及众多门类,除了饮料、食品、服装外,甚至还有卫生棉、洗发水等。罗志祥经纪人蒋承缙介绍,每次拍罗志祥的戏时,镜头都要特别小心。因为经纪人和剧组方沟通过,画面不能带出任何非代言产品商标,怕引起广告商高价索赔。罗志祥的助理更是在一旁紧张地盯着荧屏,注意不要出广告商标方面的错。这样一来,镜头不得不避来避去。几次下来,原本就是出名火爆脾气的林合隆大为光火,忍不住对着罗志祥抱怨:“你干脆去拍古装戏!有本事你去代言森林!”

  蒋承缙解释,作为经纪人,他们很注意代言广告,在拍摄《篮球火》时,“能出罗志祥代言的商品当然好,但这个剧的艺人挺多,也都有类似代言,我们没法帮厂家引入商品,只能注意避开,比如说,喝水就尽量要求不喝饮料,拿一个光溜溜的杯子,这样就什么错误都不会出现了。”

  日前,网上流传刘德华主演的《三国之见龙卸甲》中“可乐瓶穿帮”剧照。虽然发行方出面解释,称剧照是“经过人为剪裁的现场工作照”,但刘德华还是颇为紧张,一再强调“自己平时喜欢喝茶,很少喝碳酸饮料,而在片场更是从未喝过可乐”。

  原来,刘德华从2006年起就一直是一家乌龙茶品牌的代言人。如今让人发现在片场喝可乐,显然让代言商脸上无光,更将面临商家的高额索赔。

  明星代言吸金纳银,但不仅要提防可能涉嫌虚假,有时还不得不牺牲艺术。一位广告公司资深人士介绍,商家与明星签订代言合同,一般都会有类似“影视作品、公众场合使用商家产品”之类的要求,“这方面违约,赔偿都是很重的,一般会在代言费基础上翻番。被发现使用代言商品的竞争对手产品,更是大禁忌”。

  明星在代言和艺术之间将如何抉择?对此,郭品超、安以轩的经纪人明骏介绍,在程序上,他们会在影视剧拍摄前就和剧组沟通好,提醒剧组注意明星代言的商品,“剧组一般也能理解,如果临时去要求剧组避开,就很容易出乱子。”明骏表示,因为要对代言商负责,他们要花费很多功夫,占据很大工作量。首先,明星自然是尽量选择使用代言的产品。如果不行,最低标准也要在影视剧中避开任何商品,取消商标。“有时候,明星代言可能会和影视剧赞助商冲突,那我们一定要先寻求代言商的谅解,得到他们的同意,然后再去剧组要求。如果是同类商品,双方千万不要是竞争对手,否则的话,也许就要放弃这个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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