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米冬冬 通讯员马海军)记者从我市质监部门获悉,从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1月2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重点食品品种是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及其制品、水产品、蔬菜、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调味品、糖果、糕点和小食品及我市区域性特色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节日热销食品;整治的重点区域包括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大型零售超市、商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周边饮食摊点、年货、旅游景点等节日食品主要销售场所;整治的重点内容是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违法使用添加剂等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蔬菜种植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作坊)、商场超市(小摊点)、畜禽定点屠宰厂、集体食堂及宾馆饭店、供京、津、石生产基地等生产经营节日重点食品的企业(单位)也是此次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重点。农产品种养环节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查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整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流通销售环节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